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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4)

于是,就出现了以下问题:虚无从何而来?如果说它是一切哲学和科学探索的提出问题的行为的首要条件,那人的存在和虚无的最初关系是什么呢?什么是虚无化的最初行为呢?

3.虚无的辩证法概念

这一小节中论述的问题,更加明显地带有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印记。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发展被分为两个阶段:一是《精神现象学》阶段,主要意在研究人的意识形态、精神生活的诸多现象;二是《逻辑学》、《自然哲学》阶段,意在从反方向、从基础出发获取存在的理论、自然和人类的理论。如上所述,黑格尔在《精神 现象学》中,由对主体的矛盾过程的揭示,发挥了他的“否定性”的辩证法思想。否定性原则就是内部矛盾的展开,内在的“不同一性”、“差别”、对立及其发 展,这是意识自我及其对象寝己运动的“推动者”。这里的否定性不是抽象的、全盘的否定,而是“规定的否定”或“特定的否定”。辩证否定原则决定了发展过程 中的新陈代谢,构成了前进运动的巨大动力。“对于这否定原则,没有东西是永恒不变,没有东西是绝对神圣的,而且这否定原则能够冒一切事物的任何危险并承担 一切事物的任何损失。”一般公认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的最重要的传人是马克思,再有就是法国的萨特等。可以说,萨特在《存在与虚无》是在对个体的否定描述中 运用辩证法,而马克思则是把否定的辩证法用于“现实”。

萨特提出了存在与纠缠着它的非存在之间的各种关系,包括人面对存在的行为和人面对虚无所采取的某种平行关系。他指出,黑格尔把存在和非存在当作实在 物的两种相辅相成的成分,如同黑暗和光明是两个完全同时性的概念,二者在存在物的产生中以某种方式互相结合起来,所以不可能单独地考察它们。纯粹的存在和 纯粹的非存在是两个抽象,它们只有在具体实在的基础上才能结合起来。(第40页)在《逻辑学》中,他研究了存在与非存在的关系。他称这种逻辑是“纯粹思维 规定的体系”,并且明确指出:“就思想的通常意义来说,我们总以为不仅仅是指纯粹的思想,因为我们以为经过思想之物,它的内容或材料就是经验的。而逻辑学 中所承认的思想则不然,除了思想自身,由思想自己所产生的思想外,它不能另以别的意义的思想为内容。”萨特在这里把勒塞纳论述哈姆林的思想内容应用于黑格 尔:“任何一个较低级的项都依附于一个较高级的项,就像抽象依附于具体,而这个具体是抽象要实现自身所必不可少的。”(第40页)黑格尔认为,真正的具体 是存在物连同它的本质,是所有抽象环节的综合,这些环节因为要求变得全面而超越自身进人整体。所以,萨特认为,黑格尔的整个理论都基于这样一种思想:必须 有一种哲学步骤以在逻辑的一开始就重新获得从间接出发的直接,从具体出发的抽象。

萨特不满意黑格尔的观点。萨特对黑格尔的理解和分析受到了法国新黑格尔主义者的很大影响。比如让?华尔认为,黑格尔到了《逻辑学》的阶段,他的哲学 就降级了,因为存在与现象的关系被等同于抽象与具体的关系了。在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概念背后,有一种先于逻辑的经验。而萨特的辩证思想所取的角度是存在,他 在这个问题上与黑格尔的辩证思想有十分紧密的联系,但也有一系列的差异。首先,萨特并不同意黑格尔的“存在是被理智确定的”思想。黑格尔认为在作为否定的 否定的观念之外什么都没有,辩证法之前的存在是最贫乏的概念,任何实在都是辩证的。而萨特相反,他认为,如果向着本质的内在超越构成了存在的原始特性,那 么理智仅仅局限于“规定或者仅仅保持这些规定”,那是非常不够的,因为存在超越自身过渡到别的事物中,是不受理智规定的,它超越自身,就说明它归根结底是 自己的超越的深刻起源,它应该反过来向理智显现它是什么,理智把它禁锢在自己的规定之中。实际上,萨特是在否定之前设定了“自在”,自在是独立于否定的。 自在是自在存在的,自在是最初的“与料”,它是虚无化在其上实施以侵蚀它的实在。黑格尔的否定制造了存在,而萨特的否定则是破坏这个存在(第42页)。其 次,萨特不同意黑格尔从逻辑角度把存在与虚无作为正题和反题对立起来,二者是逻辑同格的,所以对立的两面同时作为一个逻辑系列的两极而涌现。萨特认为,它 们之所以能够具有同时性,是因为二者同样是肯定的,或同样是否定的。“非存在不是存在的对立面,而是它的矛盾,这意味着在逻辑上虚无是后于存在的,因为它 是先被假定为存在,然后再被否定……(黑格尔的)定义是否定的,因为他重复斯宾诺莎的公式‘一切规定都是否定’。”(第43页)萨特认为,无论如何,如果 把否定从外部引人存在的内部,那就使存在过渡到非存在。所以,他认为如果否定存在具有任何规定和任何内容,那就不能不承认,至少还存在着“存在”。那么, 似乎可以说,黑格尔的辫证法是否定之否定的哲学,而萨特的辩证法是否定的哲学。最后,萨特不同意黑格尔“(存在与虚无)是同样的虚空的抽象”的思想。他认 为黑格尔忘记了虚空是某种事物的虚空(《存在与虚无》第43页注:“奇怪的是,黑格尔是第一个提出‘一切否定都是被规定的否定’的”),这和他否定依赖于 一个内容的思想是矛盾的。萨特认为,存在除了自身的一致性之外,缺少任何规定,而非存在缺少的则是存在。他认为,应该对黑格尔针锋相对地提出:“存在存 在,而虚无不存在。”从逻辑上讲,虚无后于存在,那是因为虚无假设了存在以去否定它。这不仅意味着我们应该拒绝把存在和非存在相提并论,而且还意味着我们 永远不能把虚无看做产生存在的原始虚无。说到底,可以说萨特是这样回溯到这个问题的根源的:我们这些处在存在中的人,今天所要否认的是:在这个存在之前还 有过存在。这里否定任何否定都是规定出自一个向着起源回归的意识。所以,应该把斯宾诺莎的公式颠倒过来:任何否定都是规定。存在先于虚无并为虚无奠定了基 础,使虚无发挥了作用。不存在的虚无纠缠着存在,它只可能有一个借来的存在,只是从存在那里获得自己的存在,它的存在的虚无只是在存在的范围内讲的。存在 的完全消失并不意味着非存在王国的降临,相反,是虚无的同时消失。非存在只存在于存在的表面。是否可以这样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包括所有的现实。自然是伟 大的否定之否定的一个环节(否定环节),最后的环节在保存自然的过程中回归观念,在各类精神机体之下表现的世界中重新引出主体。精神在变成绝对之前(即同时是主体的和对象的)是客观的。而在萨特,自然是肯定的。自在于辩证法的运作始终是外在的,不相干的。萨特的辩证法是个体的辩证法,而自然中没有辩证法,它只是在个体中进行。这样的思想在后来的《辩证理性批判》中更加深化也更加具体化了。

4.虚无的现象概念

萨特主要从对海德格尔的《形而上学是什么?》中的虚无和存在及其关系的论述出发来探讨虚无的现象学概念。萨特认为,黑格尔的错误在于他把“存在”与 “非存在”看做是空洞的抽象。而他认为海德格尔在这个问题上实现了极大的进步。前面已经提到,海德格尔在这篇文章中正确地提出了对存在提出问题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萨特认为,海德格尔的存在不再具有在黑格尔那里仍然保留的经院哲学的普遍特性。海德格尔正确地把握了“虚无”,“虚无”并不存在,它是被虚无化 了。实际上,在海德格尔那里,对“存在”的意义的追问应该弄清楚的是:在“人的实在”的行为中,即人的实在的任何谋划中都包含着对存在的一种“前本体论的 领会”。海德格尔指出了“虚无”的问题并不属于理智的范围,相反“存在”暗含了“人的实在”对虚无的“领会”的态度,比如仇恨、辩解、懊悔等等。这是建立 具体把握虚无的可能性,从而避免了黑格尔的错误。萨特特别对海德格尔把人的实在的存在规定为“在世的存在”的思想特别感兴趣。“人的实在”是在他被存在包 围时突然出现的,它被抛到存在之中,同时又以世界的形式把这包围他的存在安排在他的周围。对海德格尔来讲,任何规定都是超越,因为人总是与他所是的东西分 离,这种分离是由于他所不是的存在的无限广度所造成的。因此,分离需要的距离使规定假设了后退,用以获得“观点”。这样的超越是对世界的超越,也是世界作 为世界出现的条件,“此在”向着自身制造这种超越。(第46页)萨特欣赏海德格尔“人是一个遥远的存在”的说法,人总是与世界、与他所不是的相隔有距。此 在(人的实在)的涌现是超越存在物的现象,就是在虚无中的显露,这也意味着只有在虚无中,存在才能被超越。这一方面说明人的实在是作为“存在”在“非存 在”中的显露而涌现出来的;另一方面是指世界是“悬搁在”虚无之中的,虚无是包围着存在的。而焦虑是对这双重和不断的虚无化的发现。也因为这种超越性,此 在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有某种事物而不是什么都没有呢?”

不过,萨特并不是完全满意海德格尔的虚无。因为如果按那种说法,就会得出从各方面包围存在、同时又从存在中被驱逐出来的虚无,虚无使世界获得一个轮 廓的结论。黑格尔没有在一个否定存在的基础上建立否定的活动,而海德格尔则使虚无成为一种超越的意识的对应物,没有注意到虚无已经深人到超越性中,就如同 它的原始结构一样。萨特把胡塞尔的“超越性”发展推至极致,己经是“此在”的本源性的同一发生了裂痕。这就是说,存在在萨特这里已经不是铁板一块的巴门尼 德的存在,虚无和存在是分立的。在《形而上学是什么?》一文中,海德格尔明确指出,把世界理解为世界,这种理解本身就是一种虚无化,而这种理解与“人的实 在”在虚无中显露是必然对立的。那么,“人的实在”在非存在中显露的能力从何而来呢?这里萨特实际上是用了苦心:意识与存在的矛盾,并不妨碍“存在”是一 个“充实的”整体(海德格尔不承认这种矛盾),因为从存在论的观点出发,意识与存在的矛盾就是“虚无”与存在的矛盾。“虚无不是作为未分化的空洞或作为将 不被当作相异性的相异性(黑格尔称之为“直接相异性”的东西)而成为否定的基础的。它是否定的判断的起源,因为它本身就是否定。”(第47页)所以,萨特 指出,只有显露存在(世界)的显露活动本身才能说明虚无的否认功能。这也说明,超越性(超乎……之外的自我谋划)非但不能够奠定虚无的基础,相反虚无在超 越性的内部而且制约着它。萨特认为,海德格尔对“此在”的描述使用的是全部掩盖着暗含的否定的肯定的术语,比如“此在”是“在自我自外,在世界之中”, “遥远的存在”,“优虑”,“自己的可能性”等等。这些似乎都在说“此在”不是在自身之中,与自身不是直接贴切的。归根结底,萨特是要说明,“虚无”,即 “意识”(空无,干净的)就是“人”的这种存在的特点,“人”因为有这个意识,有这个“虚无”,而改变了与其他存在的关系,使自己从存在中脱离出来,这就 成为了海德格尔的独立而又特殊的“此在”。另外也说明,“虚无”进入“存在”,根本不会改变“存在”的整体性,只是表示“意识存在”(人)的一种作用。人 使得“虚无”成为“存在”的一种形式,所以“虚无”只对人而言才有意义。

萨特又通过否定判断和距离概念的例证说明:虚无能够通过被不在场、蜕变、相异、相斥、懊悔、消散等显示出来,这些实在不仅是判断的对象而且被人的存 在体验、克服、惧怕,并且否定就像它们实存的必要条件那样包含在它们的内在结构之中。这样的实在,萨特称之为“否定性”。所以萨特的“虚无”并不是通常意 义上的纯粹的“无”,并不是安置存在的无限的虚空,也不是一种与“存在”相对立的形而上学的实体,而是从人的意识出发的意识的非实体性和意识的一种不断形 成否定的可能性。意识就是这种虚无。和海德格尔有所不同,他认为虚无是要有存在支持的,没有存在的支持,虚无就会作为虚无消失,我们就会重新落入存在。 “虚无只有在存在基质中才可能虚无化,如果一些虚无能被给出,它就既不在存在之前也不在它之后,按一般说法,也不在存在之外,而是像蛔虫一样在存在的内 部,在它的核心之中。”(第51页)如前所说,“虚无纠缠(出没)着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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