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5)
萨特为此要建立真正有关他人存在的理论。他提出了四点:
l)萨特认为他的有关“他人”的理论并不在于要提供对于“他人的存在”的新证明,即比反对唯我论的其他证明更优越的证明,不是臆测他人的存在,而是 要在我的存在中向我考问、阐明和确定这一肯定的意义,尤其是说明这种可靠性的基础本身,而不是发明一种证明。这类似于笛卡尔的证明:他没有证明他的实存, 因为我总是知道我在,我总是在实践着“我思”。而我知道他人的存在,是因为“本体论前”的领会包含着对他人的本性和他与我的存在关系的理解,他人之所以不 是臆测,是因为存在有与他人的存在相关的“我思”。
2)萨特认为,黑格尔的失败说明:唯一可能的出发点是笛卡尔的“我思”。(第327页)是“我思”在“他人的存在”的必然性这一事实必然性的基础上 确立了我们。“他为”的存在的“我思”和我自己的“我思”融合。所以这种理论认为,必须要求“自为”为我们提供“他为”,必须要求绝对内在性把我们抛进绝 对的超越性:我应该在我本身的更深处发现的,不是相信有他人的理由,而是不是我的他人本身。
3)“我思”应该向我们揭示的,不是作为对象的他人。如果他人是对象,他就是或然的。他人不是表象,也不是表象系统,他不能首先是对象。他是涉及我 们存在的存在。4)和笛卡尔的证明不同,萨特的他人理论要求一种否定的出发点。也就是说,他人应该向我思显现为不是我。可以以两种方式来设想这种否定:或 者是纯粹外在的否定,就像分开两个实体一样分开我和他人,这是唯心论和实在论的方法;或者是内在的否定,意味着在互相否定中构成的两项的综合能动的联系。 我和他人的关系是交互的和双重内在的。这是在本体论的范围内,从“我思”的内在性出发来描述他人,是一种存在与存在的关系。这是意识的多样性产生的根源。 我只能遇到他人,却不可能构成他人,每一个他人都具有偶然和不可还原的性质。而他人向我揭示出内在的否定,这种否定才是意识直接的唯一可能的关系。这也意 味着他人的多数性不能是集合,而是整体。但和黑格尔不同,这种整体原则不可能从“大全”的观点来解释。这个“自为”的整体是瓦解的整体,因为“他为”的存 在是对他人的彻底否定,对“他人”的任何整体化即统一的综合都是不可能的。这也是萨特认为我与他人的关系从根本上讲是“冲突”的观点的出发点。
4.注视
正因为他人和我的关系是存在与存在的关系,所以我看到的桌子、椅子、塑像等等虽然表面上和他人一样存在在为我的世界中,但却决然不同。萨特是这样切 人我和他人的关系的本质的:他人和我一样是自为的存在,与我共同存在于一个真实的世界中:他有自己的观点,用自己的方式表现着世界。而一旦我们之间发生关 系,我就感到这个世界从我这里逃脱以进人另一个表现和计划中去,与另一个自为结成整体,这说明我和他人是绝对平等的。比如我正在花园里观赏风景,周围有栗 子树,林陰道……这一切都是为我而存在的。但这时,另一个散步者出现了,他也停留在“为我”的风景之中。在这一刻,所有的一切,对我来说都与真实的世界分 裂了,而它的组成部分又向这新的来散步的人组织起来,这样,所有的一切又都为着这另一个散步者而存在……世界把我抛弃,是为了成为另一个的东西。(第 329页)这样,他人的世界与我的世界相混交错,他人的出现就引起了混乱。因为我既不能把他人引向我自身,又不能把他构成一个纯粹的对象,而他人的出现要 把我固定在一个我所是的存在中。他人成为从我这里把世界窃走的存在者,使以我为中心的世界分裂。而每一个人(每一个自为)都又有自己的他人,而他人又是其 他人的他人,于是世界就呈现出纷乱不止的面貌。萨特从这个意义出发,得出他人是冲突和纷乱的根源的结论。
那么,我和他人是如何发生关系的呢?这就涉及到萨特的一个重要概念“注视”。
我在这个世界上是“自为的存在”。当一个他人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注视我时,我被他人看到了,我本身就发生了变化,这是因为,我在他人的注视下成为 了“他为的存在”,就像一个“自在”,一个失去了“自由”的“他人的对象”被固定住了,成为“他为”的诸如物一类的东西。“……这是我能通过反思的我思从 观念上把握和确定的变化……个人是面对意识在场的,因为他是为他的对象。这意味着:我一下子意识到我,是由于我脱离了我,而不是由于我是我自己的虚无的基 础,因为我有我在我之外的基础。我只是作为纯粹对他人转移才为我地存在的。尽管如此,这里不应该认为对象是他人,也不应认为面对我的意识在场的自我是次级 的结构或是他人一对象的意义。”(第337一338页)我不能成为他,他也不能成为我。实际上,我和他人之间与我和我的自我之间一样,都存在着一个无法填 满的虚无。而“他人的注视使我在我的在世的存在之外,没于一个同时是自己又不是自己的世界的存在之中”(第339页)。
萨特又以“羞耻”为例。比如,我在他人的注视下感到羞耻,羞耻向我的“他为的存在”首先保持的是一种存在的关系……我想要否定这个存在,但羞耻却证 明了它。这也就是自欺的根源,以自欺来掩盖羞耻。在他人注视下的我的为他的存在“保留着某种无规定性,某种不可预料性。并且这些新特性不仅因为我不能认识 他人,而且尤其是因为他人是自由的。或者更准确地说,反过来用这些术语,他人的自由就通过我为他所是的存在的令人不安的无规定性向我揭示出来。这样,这个 存在不是我的可能,它并不总在我的自由内部的问题中;相反,它是我的自由的限制,在人们说的“底牌”的意义下的我的自由的“底”,它对我表现为一种重负, 我担负着它而永远不能转过身来对着它以便认识它,甚至不能感觉到它的重量”(第339页)。这就是说,羞耻实际上向我证明了我的为他的存在,让我在他人的 自由中并通过他人的自由表现出了我的存在。“一切的发生就好像是我拥有由一个彻底的虚无把我与之分开的一维存在,而这个虚无,就是他人的自由……”(第 339-340页)。“只要有一个别人,不管他是谁,在什么地方,他与我的关系如何,甚至非通过他的存在的纯粹涌现而不别样地作用于我,我就有了一个外 表,一种本性。我的原始的堕落,就是他人的存在。”(第341页)这种堕落应该理解为在别人的注视下,我所是的为他的存在在我的被体验到了的存在之外。 “我在我的活动之中把别人的注视当作我自己的可能性的物化和异化……我总是我的可能性,但是,同时注视使我的可能性异化了……”(第341页)萨特的结论 是:l)我的可能性变成我之外的或然性。我的可能性的死亡使我体验到他人的自由,这种死亡的自由在他人的自由内实现。2)我本身面对工具的工具性总体,对 我显现为被他人超越和组织为世界的东西。由于他人的注视,使“处境脱离了我……我不再是处境的主人”。
在重复从时-空化角度论述他人的注视之后,萨特完成了他在一开始相同于海德格尔而在此由于“为”(实现)而与海德格尔的分道。在注视中,他人是时空 化的。应该注意的关键问题是:他人对我表现为一个具体的、自明的在场。我完全不能从我之中抽出他,而他则既不能被怀疑,也不能成为一种现象学还原或任何别 的“悬搁”的对象。他最后提出两点注意,:
l)我对我的对象性完全不是黑格尔“我是我”的表述,完全不涉及一种形式的统一性,我的“对象一存在”或“他为”的存在大不相同于我的“为我的存 在”。比如,我被看做是“恶人”,这决不是“我”相对于“我”而言是“恶人”,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作为“自为”,我以“不是我所是”和“是我所不是”的方 式存在着。而“恶人”这个对我的规定已经表明了我的一种性质,是属于“自在”的。也就是说,我的这种个性是被他人所描述的,是依赖于他人的,而我此时并没 有“认识到”自己,只是知道了“这是我”。(第354页)
2)他人并不使我成为对我本身而言的对象,而是成为对他而言的对象。(第355页)而他人的在场并不使作为对象的“我”显现,我只把握了从我这里 向……的逃离。比如,当我知道在他人眼中我是“恶人”,我其实并没有对这个“恶人”的具体直观,而只把握了稍纵即逝的概念,我永远不可能把握它。这个 “恶”的存在我只能空洞地把它思想为“恶”,而不会感到我是这个存在。它永远是逃离的。
萨特著名的剧本《禁闭》非常形象具体地反映了萨特有关他人的、特别是他人的“注视”的思想。这个剧本与《存在与虚无》差不多是同时(1货抖年)发表 的。剧本讲述了地狱中三个死者在相互注视下的非人境遇。懦夫加尔询最终明白他不能爱杀婴犯艾丝苔尔,在同性恋者伊乃丝的注视下,他永远不能摆脱和忘记他的 儒夫身份,伊乃丝的清晰目光总是追随着他,威逼着他。
“艾丝苔尔:别听他的。吻我的嘴,我全部都是属于你的。
伊乃丝:怎么,你还在等什么?依她说的做呀,懦夫加尔询把杀婴犯艾丝苔尔搂在怀里了。懦夫会吻她吗?我倒要瞧瞧。我看着你们,我一个人就抵得上一群,一群人。
加尔询,一群人,你听见了吗?
加尔询:难道永远没有黑夜了吗?伊乃丝:永远没有。
加尔询:你永远看得到我吗?
伊乃丝:永远。
加尔询:……好吧,这正是时候……我明白我是在地狱中。我跟您讲,一切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它们早就预料到我会站在这壁炉前……所有这些目光都落在我 身上,所有这些目光全在吞噬我……(突然转身)哈,你们只有两个人?我还以为你们人很多呢(笑)?那么,地狱原来就是这个样。我从来都没有想到……提起地 狱,你们会想到硫磺、火刑、烤架……啊,真是莫大的玩笑!何必用烤架呢?他人,就是地狱!"这一段形象地体现了萨特的有关他人的思想及其深刻含义,“他 人,就是地狱”这句名言也是很多人经常引用或批判的。萨特要说明:我在他人的注视下被把握成为一个对象,但不是我的对象,而是为他人的对象。“这样,对象 一他人是我凭借领会所使用的爆炸工具,因为我在他周围预感到有人使他闪现的恒常可能性,并且,由于这种闪现,我突然体验到世界从我这里逃走了,我的存在异 化了。因此,我经常关心的是使他人保持其对象性。而我与对象一他人的关系本质上是由旨在使其保持为对象的诡计所造成的。但是,他人的注视足以使这一切诡计 消失殆尽,足以使我重新体验到他人的变形。”(第381页)加尔询正是意识到了这一点,意识到自己再也逃脱不了他人的目光,改变不了在别人眼中的形象而发 出了“他人,就是地狱”的呼喊。
不过,应该指出,萨特提出他人与我的这种冲突关系,描述了在他人注视下的我的“他为的存在”,固然是要说明自为之间交流的困难、人际关系的险恶,这 是没有疑间的。但是他更要说明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存在与存在之间的关系,人活在世界上,是可以相争的,因为他和他人是平等的,都是自为的存在。《禁 闭》中的加尔询所以不能相争以改变自己的形象,那是因为他是死者,他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已经决定,不可改变。这就是地狱的图像。但是,萨特要说明的是:世界 上有的人,他们虽然活着,却屈服于他人的目光,他们以死的方式而生。1956年,萨特的《禁闭》剧本灌成唱片,萨特的前言深化并明确了这个思想:“我想说 的是:‘他人就是地狱……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一个人和他人的关系恶化了,弄糟了,那么他人就是地狱……世界上的确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生活在地狱里……因为 他们太依赖于别人的判断了。正因为许多人因循守旧,拘于习俗,旁人对他们的评论,他们感到不能忍受,但他们又不想方设法去改变这种情况。这种人是虽生犹 死。他们不能把自己从忧虑、偏执和习惯的束缚中彻底挣脱出来,他们往往因而成为别人舆论的受害者……我通过这个荒诞的戏要表明:我们争取自由是多么重要, 也就是说,我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我们生活的地狱是如何禁锢我们,我想我们有权力砸碎它。”所以,在分析萨特“他人,就是地狱”的意义时, 应该同时注意到这两方面的内容,而且打碎他人目光的威胁去争取自身的解放较之前者则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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