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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8)

五、拥有、作为和存在

萨特在经过前面儿部分的论述之后,认为自己拥有了回答人的自由行动,也就是他这部书所要归结的“人的自由”的这一根本问题的一切要素:虚无化,“人 为性”和身体,他为的存在,“自在”的固有本性。由于对自身、他人的体验,甚至可说“自为”本身都是由行动决定的,萨特把行动的永恒可能性看做“自为”的 本质特征,由此阐发他的自由理论。

萨特的自由理论最终是要归属到伦理意义上去。长期以来,道德的目的都是把存在的方法提供给人。比如斯多葛派,认为伦理的根本问题就在于遵循本性,也 就是遵循“自然”、神明的秩序。奥勒留说过:“……分给每一个的是整个实体的多么小的一部分!是普遍灵魂的多么小的一部分!你甸旬在上面的是整个大地上多 么小的一块土壤!想到这一切,就要认定:除了按照你的本性所领着你的去做,以及忍受共同本性所带给你的东西之外,就没有伟大的事情了。”斯宾诺莎的伦理意 义则在于存在的升华,他要求人们从原始的认识过渡到高级的认识。他认为世界万物的本原和始因是实体和神,也就是“自然”。他主张按照自然本身去解释自然, 所以他的伦理观点是从人的“自然”本性和心灵特征出发的,而人的自由活动的伦理意义则在于根据人的自然本性去行动和生活。萨特认为,二者都是要用某种特定 的原则和方式来规范人的行为,追求和符合一种目的的行为。

但是萨特指出,如果人的存在消解在活动过程中,道德的目的就不再是把人尊崇到本体论的最高尊严中去。康德的伟大就在于他的伦理体系用“作为”取代 “存在”的而成为行动的最高价值。康德提倡一种不是来自经验而是来自纯粹理性、每个理性之人都必须遵守的“绝对命令”。“绝对命令”是道德的最高原则。行 动只有服从它才是道德的,才是真正的“作为”。萨特高度评价了康德把“人”(排除了任何其他目的和利益)作为最高目的道德律,这是了不起的,这种没有“目 的”、“极度自律”的最高目的其实在精神上与萨特的自由追求灵犀相通,当然在具体论述上仍有不少差别。萨特还提到法国作家马尔罗,他的著名小说《希望》中 的大部分英雄都是处于“作为”水平上的,也就是行动的英雄。行动完全显示了他们的真实存在。但也有一些人(比如西班牙旧民主主义者)与共产主义者们的“义 务作为”的道德不一样。那这就提出一个问题:“作为”和“存在”哪一个是人的能动性的最高价值呢?和“拥有”的关系又如何呢?如果“自为”是由行动定义的 存在,那就应该对行动及其作为、存在和拥有的本质关系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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